问题 | 离婚后分居期间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分居期间,一般不能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但若一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或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可以请求分割。《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也可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分割所有共同财产,未分割财产也需继续分割。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66条和1087条。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还没有离婚但是处于分居期间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但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还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应当对于所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是有没有分割的财产,应当继续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夫妻在分居期间一般不能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但若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可以提出分割请求。离婚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未分割的财产也应继续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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