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纠纷中能否审理合同的效力,是否需要合并审理? |
释义 | 可以,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是基于同一法定关系造成的,并且诉讼标的一致的,当事人同意合同并审理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一、民事纠纷中什么是必须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律特征是: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的同一性; 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 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二、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及分析 我国《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法《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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