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合同效力的补正。合同效力补正是指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不能满足有效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或实际履行来使合同满足有效的条件,促使合同有效。 一、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效力的认定 1、有效合同 (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即订立本合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受任何威胁的情况下订立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各项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2、无效合同 (1)全部无效合同,一方面是行为人不适格,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另一方面是行为无效,比如虚假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或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 (2)部分无效合同,其中部分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部分条款无效。 3、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实施欺诈签订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采用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