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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产假调整
释义
    法律分析: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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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9: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