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1、企业备齐文件材料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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