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在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中并非唯一确定的罪名。因为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包含多种犯罪行为,如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而走私犯罪只是其中的一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规定“对于恶意污染环境等情节严重的,宜以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矿或者非法捕捞、破坏植被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走私货物或者非法出入境的,依法惩处。” 综上,走私犯罪只是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中的一种罪名,相关法律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罪名进行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