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复核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程序主要分为受理、查证、复核和裁定四个阶段。受理阶段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接收上级法院报送的死刑案件复核申请书,并将复核案件送交审判委员会审查。查证阶段是指按规定程序对原判决的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考察。复核阶段是指由审判委员会根据查证结果,对原判决是否符合法律、是否适当作出审判决定。裁定阶段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裁定结果,依法作出死刑复核的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死刑复核案件,应当组成审判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对罪犯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死刑案件复核申请书到作出裁定的全过程,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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