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必须条件 |
释义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有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4、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有偿转让必须是恶意的;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限于其债权;6、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将被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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