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有何区别 |
释义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一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4、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根据规定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标准如下: 1、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3、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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