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过户的流程:1、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3、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5、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一、房屋赠与合同时效有无规定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房屋赠与合同时效有规定,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办理公证,到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成都房屋赠与过户新规 1、是否限购:赠与直系亲属(成都仅限父母和子女)不限购,非直系亲属限购。 2、赠与流程: (1)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3)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2)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赠与房产之后怎样才有效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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