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用人单位能以劳动者隐瞒婚育状况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司法实务中认为,只有在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而法律并无对其进行保护的具体规定时,为了避免显失公平,这种情况下,裁判机构可以援引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实现对当事人的救济。
    除此之外,裁判机构不宜直接以此作为裁判依据,因为,这样做会导致法律具体条款的弱化。
    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允许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这样做,会导致用人单位滥用合同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明确提出未婚要求,这样的要求涉嫌性别歧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都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一、劳动者辞职后如果存在服务期,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依法履行。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是一般的原则。但是,并非在约定服务期内,只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被视为违反服务期约定,均构成违约,这还要视具体解除合同的理由而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五种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理由中任意一个解除劳动合同,不认为违反服务约定,也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1 23: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