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若婚前购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可协议分割;无法协商,法院判定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该方个人债务。若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於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还清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双方婚後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