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判决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3条第三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的确定日期是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如果在提出上诉或抗诉后二审原判决,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的日期起计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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