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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过错纠纷的一审程序
释义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1)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2)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
    (3)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一、打医疗官司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医疗官司在向法院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举证医患关系的存在,只有明确存在了医患关系,法院才有可能给予立案,而这个举证责任在患者,而不是医院。
    所以在打医疗官司前,当事人就需要收集证据材料,包括门、急诊就医册或者住院病史,各种检验单子,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影像学资料等,同时对相关病史资料进行封存。如果案件涉及到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对现场实物予以封存。对于死亡患者,如果医院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当事人对死因有异议的,家属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如果尸体冻存条件良好的前提下,可以延长至7日。最好是将这些收集的资料事先给相关懂医人事评估一下,是否构成医疗纠纷。
    二、医疗事故诉讼技巧
    (一)要分清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选择对患方有利的诉讼案由进行起诉。
    建议不要以医疗事故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人身损害侵权赔偿的案由提起诉讼。因为,如果以医疗事故的案由提起诉讼,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从上面分析的原因可知,这显然是对患者不利,胜诉率低。如果以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纠纷的案由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可以委托进行司法鉴定,也就是医疗过错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委托外省外市的,这在程序上公证性更有保障。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能请求过高。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但一般不超过十万元,各省的规定也不一样。如果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过高,过高部分将得不一法院的支持。而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也就是患者一方承担。如果不切实际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结果只能是打赢了官司赔了钱。
    (三)诉讼请求数额要客观,计算准确。
    赔偿数额时不要漏项,也不要乱提要求,如医疗费,一般来说治疗原发病的医疗费是不予赔偿的。赔偿数额必须有相关的证据和参考依据,也就是各项赔偿金的要有计算根据、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否则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四)注意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因为按照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限从损害被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在提起诉讼之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之前,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请求法院查封医疗病历,以防止作为医疗机构的被告篡改病历,使诉讼失利或无法进行。如果怀疑医疗机构篡改了病历,可以申请进行病历真伪鉴定,如果能确认病历是篡改伪造的,事情就变得更简单了。
    (六)委托一个专业的医疗律师(医学律师),特别是有临床工作经验的律师,也就是做过医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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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