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处理违建房屋 |
释义 | 违建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商一致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如果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财产分割需双方协议,如无协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需依法保护。 法律分析 违建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违建房屋不属合法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包括自愿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一致协商。根据第1079条,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根据第1085条,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根据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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