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视居住期间,能否出国旅行? |
释义 | 被监视居住期间可出国,但需执行机关批准。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其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被监视居住期间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出国,反之不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期间的出国旅行规定及限制 在监视居住期间,出国旅行受到一定的规定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视居住期间的人员需要经过批准才能离境。通常情况下,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行程计划、出境目的等。审批的结果将根据个案情况而定,可能会考虑到监视居住的具体条件、风险评估等因素。此外,出国旅行期间,监视居住人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必要时及时报备行踪、保持通讯畅通等。违反规定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后果。因此,在监视居住期间计划出国旅行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在监视居住期间,出国旅行需获批准,否则不得离境。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处,并加以监视。出国旅行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并按个案情况进行审批。在旅行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报备行踪、保持通讯畅通等。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后果。计划出国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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