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能否提出“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 |
释义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在特定情况下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条件与限制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条件与限制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要求和限制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行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夫妻关系存续、共同财产存在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分割请求的合理性、公平性、公共利益等因素。同时,法律也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进行了一些限制,如分割请求的时效性、财产分割比例的合理性等。因此,在行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了解具体的行使条件和限制,以确保权益的合法维护。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条件与限制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要求和限制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行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夫妻关系存续、共同财产存在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分割请求的合理性、公平性、公共利益等因素。法律也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进行了一些限制,如分割请求的时效性、财产分割比例的合理性等。因此,在行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确保权益的合法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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