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确需停工治疗的,执业医师会出具病假条。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都有权限规定,门诊一般医师不超过7天,主任医生不超过15天,1个月的应当经业务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