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
释义 | 离婚案件的保全费用根据财产标的额确定,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标的额的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交纳0.5%,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法律分析 保全费用是按照财产数额的不同而不同的,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的争议的财产标的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的,每件案件需要向法院交纳30元;超过1000元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标的额的1%交纳;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交纳超过的部分0.5%。但是,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所以应当根据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标的额来确定。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时需要支付的财产保全费用有哪些? 离婚申请时需要支付的财产保全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律师费是指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律师的专业程度和工作量而定。法院费用包括起诉费、立案费、调查费、执行费等,这些费用是根据法院规定的标准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可能包括鉴定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具体费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申请时的财产保全费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以获取准确的费用信息。 结语 离婚申请时的财产保全费用根据涉及争议财产标的额而定。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律师费根据专业程度和工作量确定,法院费用根据标准收取。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注意地区和具体案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的缴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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