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查封财产,未登记的的建筑物如何确定权属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进行查封的,建筑物的权属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另外,在实际中,除了买房之后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包括住宅房产,下面的都是需要登记的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