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是: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 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保险金 。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