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另一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通常应该注意以下几类证据:1.合同本身,包括签订时间、内容、履行情况等。 2.书面证明,如邮件、信函、通知等。 3.口头证言,如谈话、电话等的记录。 4.物证,如产品、文件、照片等。这些证据都应该在合同解除前收集准备,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尽力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遭受的损失,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对对方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予以反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当事人对争议事实的记录、说明以及举证证据应当如实。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不得将其真实性较差作为驳回证据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