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动离职不算视同缴费原因: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职工养老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根据职工连续工龄计算退休费,由单位负责发放。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 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而《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修改后,已经没有自动离职的概念,实践中一般指用人单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开除的情形。而单位开除劳动者后,应当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前的缴费年限仍然是实际缴费年限,停保后不再继续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