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特定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夫妻财产分割: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科研津贴、创作作品私有、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专用生活用品指个人物品。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科研津贴。 (六)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日常生活中夫或妻一方自己使用的物品,例如衣物、鞋帽、化妆品和其他专用物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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