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进行预告登记后未经购房者同意的,开发商不能卖房。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时,为了限制卖房人处分该房屋,保障购房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根据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