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时间? |
释义 | 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进行民事诉讼时,为了保障诉讼的效力,法院可以对当事人的财产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财产保全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具体情况,但一般来说,如无特殊情况,冻结、查封财产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可以在这个期间内申请撤销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如果需要延长财产保全时间,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法院可将保全期限适当延长。此外,对于已经被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在此期限内,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解除。总的来说,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予以裁量,并不是固定的时间长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长,经审查核准,适当延长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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