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的土地归谁? |
释义 | 一般来说,出嫁女的土地一般都是由土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为出嫁女进行土地确权的。也就是说,出嫁女所承包的土地在哪里,就由该土地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为出嫁女进行土地确权。 2、假如出嫁女出嫁以后,并没有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新的承包土地的话,那么在娘家所获得的承包土地一般是不应该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去的。假如出嫁女在新的居住地获得了新的承包土地的话,那么在娘家所获得的承包土地一般都会被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收回。 3、假如出嫁女在娘家已经获得了承包土地,可是出嫁以后并没有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新的承包土地,但是娘家已经没有亲人,已经绝户的话,那么娘家的土地就应该确权登记到出嫁女的身上。 4、假如出嫁女出嫁以后已经在新的居住地获得新的承包土地,并且娘家已经没有亲人,已经绝户的话,那么娘家的土地就不应该确权登记到出嫁女的身上,娘家土地就会由当地的村委会收回,然后再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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