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 释义 | 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1)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3)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1)、(2)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①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②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③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④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4、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适用缓刑条件有何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适用缓刑条件的规定是: (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分子被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