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
释义 | 工伤有没有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只有两种情形的工伤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种是生产安全事故型工伤,一种是职业病型工伤,抚慰金是按照伤残等级即一至十级,一级是十万,二级是九万,依次类推的。一般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一、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标准如下: 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残或致死的,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以此类推,伤残一级或死亡的,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是按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未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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