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的常见情况如下: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出卖人将房屋分别卖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原买受人有权优先转让,可以请求法院继续履行合同;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转让。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家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要求额外的钱转让; 3、出卖人卖房后悔,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在买房时已经知道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购房,可以在共有人要求判断合同无效时获得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