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奥运奖牌国家奖励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夺得奥运金牌以后,各个国家、省市区县等都可能会给予高昂的奖励。奖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产、汽车等。虽然各个国家的金牌奖励标准不同,但对于奥运冠军来说,这都是一笔丰厚的资金。以2012年伦敦奥运会同样是射击项目首金获得者易思玲为例,当年她拿到了中国体育总局50万元的奖励。而各个省市区县的奖励层层叠加,竟然高达765万元。再加上一些企业的奖励,中国奥运代表团访问港澳得到的奖励,易思玲最终的奖励总额超过了1000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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