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因为另一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了诉讼结果的发生,那么应该由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具体的可以是被告一方的,或者是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两类法院可以管辖,第一类就是被告地法院,也就是说侵权责任人。通常来讲,也就是交警在认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具体的事有可能是主要责任人不愿意进行赔付,或者是赔付的不到位等等。那么第二类的管辖法院就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当然不仅仅是行为的发生地。在矛盾与纠纷的发生地,也是可以进行诉讼的。在事故当中就可以认定为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双方约定赔付,但是赔付未成的人民法院。在双方放弃了或者是没有办法进行协商了之后,如果想要起诉的话,要按照法律的严格规定向当地或者是被告人一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向法律规定之外的其他机构提起诉讼,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真实性,包括当时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的赔付证明都要拿到法院上,请法官来进行认定。 一、异地车祸死亡赔偿按照哪里的赔 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适用何地标准取决于受诉法院地在哪。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起诉,那么就适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如果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起诉,则适用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 同时,对于残疾赔偿金项目的计算,根据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赔偿。故伤者可以择一高标准主张即可。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该解释规定: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若是在异地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选择在什么地方起诉,那么此时确定事故赔偿标准的时候,就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的标准来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