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医药费负担,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应有义务尽自己的能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