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一、涉嫌挪用资金的情形有哪些 涉嫌挪用资金的情形有: 1、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超过三个月未还一万元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1万元至3一万元以上的营利活动; 3、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5000元至2超过一万元,进行非法活动; 4、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超过一万元。 数额较大。挪用本单位资金不进行非法活动5000元至2英语一万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二、挪用资金不退还怎么处罚 挪用资金不退还的处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作为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从事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合伙人挪用公款会怎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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