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赔偿引起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仲裁时效已过,可以申请诉讼;诉讼时效已过,属于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仍然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如何向单位直接起诉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诉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用人单位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时,则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 二、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诉讼主体是社保局,直接申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是公司,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超过法律时效行政法院是否受理认定工伤 超出工伤认定时效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与法院无关;因为用人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