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一、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素养和能力。法律援助的范围是:特定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刑事诉讼中存在特定情形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三、法律援助一般需要多少钱 不需要钱。法律援助是不向被援助对象收费的,由政府对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市、县都会有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管理,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援中心会将案件指派给法援中心律师或者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通常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当地居民或者刑事案件中应当指定辩护人的被告人(如可能被判死刑自己无力聘请律师辩护、未成年人等)可以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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