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离开居住地的后果 |
释义 | 缓刑期间不可以离开居住地,有事应当请假。离开居住地的警告处分。警告三次仍不改正,撤销缓刑。 一、缓刑人员的请假范围是什么 缓刑人员的请假范围在七天以内,具体流程是: 1、缓刑期间外出请假理由可以随意,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 2、等待申请通过。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期间打架可以调解吗? 缓刑期间打架是否可以调解,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缓刑期间打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撤销缓刑。如果是一般的治安违法事件,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三、缓刑期满后, 要办理什么程序 被判缓刑后的程序为:如果对判决不服,10天之内可以上诉,如果没有异议,在第十一天开始执行。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入矫后,要按规定进行周汇报,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训诫: (一)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未超过十日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情节轻微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 第三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警告: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二)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十日的; (三)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情节较重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训诫,仍不改正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 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社区矫正机构一般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如果原审人民法院与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法院提出建议,执行地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裁定书同时抄送原审人民法院。 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社区矫正执行地同级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