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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