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两份内容不一致应该被哪个法院立案判 |
释义 | 1.如果两份合同签订时间有先后顺序,且两份合同均属有效合同,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前后两份合同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约定时,基于意思表示最新最近,且不违反合同目的,可根据合同成立的时间先后,以后一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如果前后两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并不冲突,只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不同的约定,因此,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协议是前一协议的变更,或后一协议是对前一协议的补充和完善。 2.如若签订时间相同的合同,则需要根据双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实际履行情况,如能确认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一般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前后两份合同不一致怎么写 在合同双方缔约过程中,对于内容一致的一式两份的合同,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作解释时,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和合同的通常用语以及合同上下文来进行判断。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 如果两份合同签订时间有先后顺序,且两份合同均属有效合同,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前后两份合同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约定时,基于意思表示最新最近,且不违反合同目的,可根据合同成立的时间先后,以后一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如果前后两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并不冲突,只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不同的约定,因此,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协议是前一协议的变更,或后一协议是对前一协议的补充和完善。 如若签订时间相同的合同,则需要根据双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实际履行情况,如能确认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一般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一式两份合同不一致以哪份为准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处理如下:1、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判定包括如果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冲突,只是对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约定,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变更,或者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补充和完善;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为依据。能够确认合同实际履行的,以实际履行合同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内容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前后签订两份甚至数份合同,前后自相矛盾,一般应当依据后面签署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要以后面签订合同的内容为准。如果在一份合同中,就某事项两款条款自相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下面的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双方合同内容不一致合同有效吗 双方合同内容不一致,如果该合同是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该合同无效;如果意思表示真实,是出于笔误而使内容不一致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管辖不一致怎么办,主合同与子合同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对于管辖地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从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 起诉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另有规定,如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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