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撤销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撤销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申请撤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申请撤诉,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本诉; 2、原告必须自愿撤诉,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明确表示,否则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并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权申请撤诉的人;实体上,申请撤诉不得规避法律、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处分权,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允许上诉,案件审理终止;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继续审理,无论是否允许撤诉,都必须通过裁决告知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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