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的劳动者,要保存好上述的材料,将来离职时,可以要求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补足两倍工资的赔偿,以及经济补偿金,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者可否因劳动合同无效而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是双方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