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解除婚约男方能回彩礼吗 |
释义 | 男方解除婚约,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一、要起诉彩礼公司钱不返还怎么办? 女方彩礼钱不返还,支付方应当起诉女方。但是只有满足以下情形才应当返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2、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时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在涉及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情况下,必须退还。 以下情形的离婚不退还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三、关于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办了结婚登记之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3、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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