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铁道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学生往返票管理办法》,首次明确限定学生票办理时间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以2016年寒假为例,10月起已全面开售寒假学生票。可通过网站、电话、手机客户端以及火车站售票窗口、车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等6种方式订购寒假学生票。寒假学生票使用日期从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 一、学生票优惠比例 按照规定,车票根据不同车型由硬座部分、空调部分、加快部分和硬卧、软座、软卧部分组成。学生假期购票可享受硬座、加快和空调部分半价优惠,也可以购买硬卧票,但卧铺部分不享受半价优惠政策。 二、学生票购买条件 以下6种情况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母中的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以及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优惠区间即学校所在地和家庭住址所在地之间的优惠乘车区间才可以享受学生票优惠。按照铁路制度规定,购买的车票所到地应与学生证上填写的家庭地址所在火车站相对应。学子购票需持有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证及“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才可享受硬座票价半价乘车的优惠。 并且每个学生每年在规定期间,只能购买4次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生书面证明可购买一次学生票。软座、软卧和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不在学生购票优惠范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