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如何维权?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金可根据约定支付,但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调整。对于二手房阴阳合同逃税,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若不缴或少缴税款,同样会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买卖如果卖方反悔应该如何处理 1、如果卖方反悔,应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二手房阴阳合同逃税违法怎么处罚 1、逃税的处罚标准是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卖方反悔的情况,应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逃税行为的性质,税务机关将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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