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中房东能不能卖房 |
释义 |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可以卖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到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 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 一、恶意买卖不破租赁的怎么办 可以要求不动产的买受人进行违约赔偿或者是直接解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恶意买卖不破租赁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才会予以立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可见,立法实行租赁权物权化,即不动产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物权变动的,对租赁关系不产生影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从而强化了债权效力,这在法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该原则作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之一,要求租赁权的产生发生在物权变动之前。 二、善意取得能否破除买卖不破租赁? 不能破除买卖不破租赁,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