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婚约财产纠纷,若彩礼为一方给付,未办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一般判决返还彩礼;若不属于此类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若涉及农村婚约财产纠纷,若婚约财产为某方提供的彩礼,且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或在婚前提供彩礼导致提供者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法院通常会裁定彩礼返还。如非上述特殊情况,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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