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开发票一定会坐牢吗 |
释义 | 虚开发票不一定会坐牢。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危害实质在于通过虚开行为骗取抵扣税款,对于有实际交易存在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标准: 1、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五千元,数额较大的,基准刑为六个月监禁;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十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万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三年监禁;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三十万元的,基准刑为十年监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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