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证与不动产证是否为同一证件?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是对人民不动的房产权利的证明。淘汰房产证需要提供个人税号,通过此举将个人房产纳入税务征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新的不动产权证与现有的房产证有差异,包括外页的登记类型和内页的详细内容。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进行明确规定,使交易更透明明确。实行不动产权证后,之前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仍然有效,不需要强制换证,对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确实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具体淘汰流程:居民持有统一的簿册证————持有纳税人识别号————换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全民不动产联网。也就是通过此举,将个人房产纳入税务征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产权将被联网信息化,同时一并进入税收征管部门的系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技术、数据、产权等基础。 二、对比差异 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众所周知,“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不动产登记是和《民法典》一体的,《民法典》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权证,但是法律效用上与以前办理的土地证和房地产证是具有一样的效用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不动产权证后,之前办理的土地证和房地产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应,不需要进行强制换证,所以基本上不会影响到居民的生产生活的。 结语 不动产证是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合并而成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新的不动产证在外页除了标明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外,内页也规定了更详细的产权信息。与之相比,房产证只包含房屋所有权信息。不动产证明确了房屋使用年限和取得价格,增强了交易的透明度和明确性。虽然我国现行实行不动产权证,但之前办理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仍然有效,无需强制换证,对居民的生产生活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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