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和债法的关系是合同编属于债法的主要内容,主要规范合同行为及权利义务。因为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除了合同以外,还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以合同编是债法的一部分,并且是主要部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