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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保定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所在单位处于缴存正常并不欠缴,可申请贷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6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原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新单位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人只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足额正常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政府相关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四)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六)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七)符合申请时效要求。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及预付购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应超越商业银行批准还贷年限;(八)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贷款;未达到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不予办理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再次申请贷款;(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1、有合法的身份,须提供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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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26:24